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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8-02-21 10:54:21 打印 字号: | |
  答:1、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3、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4、企业未与劳动者明确劳动报酬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每月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5、劳动合同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