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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列“黑名单”无法参加村干部选举 失信人主动还款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毅炜  发布时间:2018-02-08 11:02:07 打印 字号: | |
  “你好,我到法院了,我来还钱!”近日,原本信心满满参与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得知自己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可能无法参选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当初任性不还钱的后果,急匆匆赶到分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这一次,他们不是要求“再缓缓”,而是要求“快点办,快点收钱,快点撤销‘黑名单’!”。

  黄某就是其中一例。他和何某是亲戚,何某因需要向银行贷款,故而请求黄某为其担保签字。黄某心想,不过是签一个字,碍于情面,便答应了。借款到期后,因何某无力偿还,银行便将何某、黄某告上了法院。

  只签了一个字,黄某便成了被告,还成了被执行人,心里感到十分委屈:“我自己一分钱没用到,只是签了一个字,就要承担3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真是当了冤大头啊!”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反复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担保责任是等同的,银行有权利要求其还款。黄某表示,因其只是担保,所以只愿意最多承担其中二分之一的债务。但因何某一直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绝承担还款责任,导致该案陷入僵局。黄某、何某便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成了“老赖”。

  近日,黄某要竞选分宜县某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在得知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无法成为村干部换届选举候选人的消息后,黄某便主动来到法院,将3万元债务一次性还清。

  无独有偶,陈某、付某也因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导致无法参选村干部换届选举,均主动前往法院履行义务。

  “如今,‘黑名单’的震慑力越来越强,已经从日常的金融信用惩戒延伸至政治民主生活,该院以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为契机,对被纳入‘黑名单’者给予建议取消候选资格的审查意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的自动履行率。”该院执行局长张春平说。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指派专门人员审查候选人在刑事、执行案件中的违法、失信情况,并及时出具建议取消候选人资格的审查意见,目前该院协助了全市18个乡镇的近千名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其中对4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相关乡镇取消其参选资格,促使3人主动履行,执行到位金额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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