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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分宜县法院 陈海根  发布时间:2017-07-10 15:23:17 打印 字号: | |

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宜县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刑事审判庭,负责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一直以来,分宜县法院注重发挥刑事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平安法治社会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履行好了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保驾护航的作用。因工作表现突出,分宜县法院刑事庭获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市级“巾帼文明岗”,还曾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在本院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一直保持先进;刑事审判法官还曾被授予过全省、全市“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或荣立个人三等功。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截至2017年6月底、后同),分宜县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647件1125人,年均受理案件184.86件,环比上升38.29%;已审结616件1060人,案件审结率为95.21%。

从案件类型上看,受理“两抢一盗”、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08件373人,受理贩卖毒品、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48件289人,受理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37件246人,受理失火、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品、非法持有枪支、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84件116人,受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5件58人,受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5件43人。

从已审结案件的定罪量刑结果来看,对1人宣告无罪、对15人免予刑事处罚、对1044人给予刑事处罚。在给予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中,判处有期徒刑的540人、拘役的85人、缓刑的278人、管制的102人、单处罚金刑的39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适用率为7.85%,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0.13%。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维稳职能,立足刑事处罚手段的严厉性,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打击毒品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强买强卖”犯罪、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专项活动,突出重点打击了一批严重影响和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审结相关案件249件446人,对202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52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适用率为11.66%,高出同期刑事案件重刑适用率3.81个百分点。

二是坚持现代刑事司法理念,自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坚持依法办案的根本前提下,注重区别对待不同的案件情况,做到应宽则宽,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罪,对于具有立功、自首、积极悔过等情节的,以及附带民事案件中主动赔偿被害人合法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在量刑时均予以充分考虑。依法对434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是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要求,着力实现案件量刑均衡。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量刑纳入庭审过程,切实保障诉讼各方就量刑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操作,实行“一人一表”和“一案一表一评一档”制度,通过制作量刑规范化评价表,对每名被告人量刑情况进行说明,并注重强化文书的说理功能,主动释明量刑理由和依据。

四是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注重结合本地经济状况、被告人赔偿能力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耐心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重在自愿、合法基础上,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力促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使被害人最大限度地获得一些补偿,挽回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已审结49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有42件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调解率达85.71%,为被害人争取到位赔偿金额258.36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注重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引导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主动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和矫正出发,充分考虑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凡是符合条件均适用了非监禁刑。2012年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27件48人,对其中11人判处了非监禁刑。同时,还注重加强与学校、家长横向联系,共同配合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避免其放任自由、流落到社会后重新犯罪。

六是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努力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自2015年起,按照市中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标注“快速办理”的案件,实行当即受理、当即立案、当即移送。对于可以判处非监禁刑的,及时向县司法局发出《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并在收到其回复的《实行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后,即时安排案件开庭审理,条件允许的还当庭宣判。今年以来,已按快速办理程序,受理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6件,其中当庭宣判的4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9.8天。

七是不断加强刑事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规章制度教育,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计划地安排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专题调研等活动,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依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平台,逐年签订目标责任状,切实做到警钟长鸣,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八是坚持刑事审判公开原则,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按要求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旁听重大典型案件开庭审理,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办理督办件、信访件,限时办理完毕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主动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开庭审理,均一律公开宣判裁判结果,并自2014年10月份起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示生效刑事判决书103份,通过互联网全文公示判决书的形式,有效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

三、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在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下,在院党组的关心和全院干警的支持下,分宜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中,对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耗时过多,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二是鉴定人出庭的规定尚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以致一些案件中的鉴定意见不能当庭质证,难以将其认定为定案依据,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进度。三是个别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判决财产刑的案件遭遇“执行难”,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机制也有待完善。四是刑事审判队伍相对薄弱,由于全院办案人员均较为紧张,分宜县法院刑事庭只配备了“两审一书”,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或是安排人民陪审员或是从借用其他庭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

四、几点建议

刑事审判工作,担负着制裁犯罪分子及其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应当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高度重视并切实开展好刑事审判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辨证思维,综合犯罪情节、危害结果、犯罪手段、犯罪目的、动机、被告人的状况等因素,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准确定罪,审慎做出与犯罪行为相适应的刑罚结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加大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其精神实质,促进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

二是进一步做好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在切实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对因故未达成调解协议、需要作出判决的案件,及时告知刑事被害人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执行到位且被害人生活困难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款,尽可能缓解被害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并做好对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筑牢刑事审判理论基础,并主动将学习所得运用于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开展庭审竞赛、裁判文书竞赛、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不断增强刑事审判的实践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遇到的难题,及时深入进行分析研究,探索应对解决的渠道和途径,切实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能动性和创新性。

四是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以落实司法公开为目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刑事案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各职能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畅通接受监督的渠道,切实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准确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及时制定方案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以推进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