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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项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拒不还债的情况下,债权人有关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主张,因违法物权法关于禁止流质的规定而不能获得支持
作者:市法院 简永辉  发布时间:2018-02-07 10:50:42 打印 字号: | |

    书面合同并非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必不可少的要件。只要认定双方有借款的合意,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即可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双方当事人同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拒不还债的情况下,债权人有关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主张,因违反物权法关于禁止流质的规定而不能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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