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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之间承继关系的认定及新设企业对注销企业无权代理人代理行为追认的法律效力
作者:市法院 简永辉  发布时间:2018-02-05 18:13:40 打印 字号: | |

    挂靠政府部门的私营企业,按照国家解除私营企业挂靠政策,申请注销登记,同时新设企业。老企业的注销与新企业的设立是相关行政部门及挂靠私营企业解除企业挂靠,还原企业原本性质的方式。新设企业承接注销企业的全部资产,亦应承担注销企业的全部债务,两企业之间具有法律上的承继关系,新设企业因此对注销企业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享有追认权,并基于追认行为承担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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