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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能继承遗产、接受赠与?
作者:邹斯洁  发布时间:2018-01-24 10:26:50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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