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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就合同内容的变更发出单方意思表示,在对方当事人未明确认可时,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作者:市法院 简永辉  发布时间:2018-01-23 17:42:14 打印 字号: | |

    《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付款时间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的变更是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实际上是合同内容变更部分的重新订立,应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合同一方将載有合同变更内容的《承诺书》发给对方,对方没有作出任何表示,不产生合同要约承诺双方意思表示的后果,即合同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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