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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8-01-17 10:47:31 打印 字号: | |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此外,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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