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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权利,男人也能享有吗?
作者:章丽姣  发布时间:2018-01-04 14:52:43 打印 字号: |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护职工与其婴儿在产前、产后的全部假期内得到支持和照顾而制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3条和第54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所以,男子虽不能生育,但是也享有生育权。男性生育权间接表现在其配偶身上,那么,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就包括参保的职工以及参保职工的未就业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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