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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研讨会在新余召开
作者:邹铖  发布时间:2017-12-25 15:52:24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2月22日至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系统在新余市召开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研讨论证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兵、新余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黄训荣及部分中院环资审判庭分管领导、基层法院院长及其他干警参加了会议。

  研讨论证会上,熊春安致欢迎词,介绍了新余市仙女湖的发展情况,概述了新余中院及其辖区法院的情况。省高院环资审判庭庭长黄训荣传达中央十九大、省委有关生态文明的文件精神,简单概述了江西省环资审判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等。新余中院专委邓尧昌介绍了新余中院环资审判工作进展及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会议重点讨论了涉及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相关文件。

  郭兵总结了今年来全省环资审判业务取得的成绩:目前全省有14个法院成立了环资庭,15家法院成立了专门合议庭;建立了环境资源专家库、实践基地,开展了环资审判“三合一”工作;探索生态修复保障机制,在南昌瑶湖湿地建立了环境实践基地;与环保厅等行政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等。

  郭兵强调:一要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二要承担“发展与环境”的矛盾,环资审判工作使命光荣,希望大家充满信心;三要发挥“发展”理念和十九大生态文明精神在环资审判工作的运用;四要推动环境资源专门法院设立;五要认真学习,与时俱进,积极学习环境审判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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