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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举办“12·4”员额法官宪法宣誓活动
作者:杜景柏 傅惠君 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7-12-04 16:13:35 打印 字号: | |
  12月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即,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上午10时15分,宣誓活动开始,奏唱国歌之后,面对庄严的国徽,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监誓下,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罗长义领誓,新余中院36名员额法官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旨在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激励和教育员额法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本次宪法宣誓活动是新余中院“12•4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之一,受邀参观法院的春龙社区居民一起见证了这一庄严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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