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法院“四化”抓好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作者:分宜县法院 谢祖和 李冰露 发布时间:2017-11-17 17: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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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分宜县法院于今年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公开录用了15名聘用制书记员,补充到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与该院原有的聘用制书记员一起,有效地弥补办案业务人员不足的短板,助力审判工作顺利推进。
规范化录用考核。该院坚持进人必考的原则,立足招录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了《考录工作方案》,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考,除学历、品德要求外,重点考察法律知识应用和电脑速录技能,并采取两轮差额制考录方式,按1:1.4的比例确定第一轮候选名单后,组织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再进行第两轮岗位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核庭审速录能力,按考试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制度化明确权责。该院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出台了《书记员岗位职责》《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以规范性条文形式明确了聘任制书记员的权责利,包括岗位设置、工作权限、装备配备、工资标准、奖惩项目、考核考评等事项,将聘任制书记员等同正式在编人员进行要求,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年终绩效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确保进出渠道畅通。
团队化编组定岗。该院按照“一人双责”制原则,对书记员的工作事项实行条块化管理,其中与办案工作相关的事项由所在办案团队负责,包括参与立案、庭审、调解、送达、保全、取证等办案活动,具体事项由对口的员额制法官直接安排,此外的日常考勤、岗位培训等事务性活动,统一归口书记员办公室负责。除参与办案活动外,聘用制书记员均实行集中办公。
教学化提升能力。该院除了组织集中岗前培训外,还注重发挥原有聘用制书记员的经验优势,在每个办案团队中均安排了一名原有的聘用制书记员,负责所在团队中新招录书记员的岗位培训工作,通过“一对一”模式进行传帮带,此外还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实战”教学促“战斗力”快速形成,确保新招录人员能够最短时间内,就适应了岗位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