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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冻结支付宝 被告主动把钱还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7-11-13 10:38:5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普及,越来越受到民众青睐。日前,分宜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院诉前依法冻结了被告的支付宝账号,还没来得及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原告已向法官打来致谢电话,声称被告已经自动履行,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夏某与叶某夫妇曾是好友,因叶某之子读书时家庭拮据,夏某提供了30000元借款给叶某,供其子读书,并签订借据,约定月利息2分。其后,叶某不仅拒绝偿还,还把夏某拉入黑名单,拒接夏某电话。夏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法院,并于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叶某夫妇的财产情况,并冻结了叶某夫妇的银行存款及支付宝账号。被告叶某在使用支付宝时发现无法支付,得知支付宝账户被法院冻结以后,主动找到原告刘某进行协商,陈述其支付宝账号被冻结影响了生意上的资金往来,承诺马上履行债务,并请求法院解除冻结。后原、被告双方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主动偿还了所借款项,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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