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部署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7-10-30 1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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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10月27日下午,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领导干部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举措。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县、区法院、中院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联系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
县、区法院院长,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市中院机关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主要内容、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新余市委八届第20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关于研究全市法院司改工作内容的精神,传达学习了全省法院2017年1-9月份案件审判质效通报、执行案件情况通报。
会上,县、区法院院长、市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市中院班子成员围绕如何宣传学习部署十九大会议精神,提升审判质效、执行质效,收转发E中心建设应用情况、争创特色品牌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六项工作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进行了发言和讨论。
熊春安强调,十九大报告对司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市法院必须做到六个务必:即务必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审判执行、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司法工作;务必要围绕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结合新余实际,确定审判工作的使命和方位;务必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审判活动有力打击各种犯罪,强化司法监督,有效解决法律争议;务必要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发挥司法审判服务全市大局的职能;务必要围绕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进一步提供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产品;务必要及时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完善全市法院司法为民举措。
熊春安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法院部署,原原本本学内容、认认真真悟精神,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最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迅速在全市法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