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信息推送倒逼“老赖”“提钱”来履行
作者:渝水区法院 陈宝亚 发布时间:2017-09-29 15: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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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 日上午11时,被执行人刘峰准点“赴约”走进渝水法院法官约谈室,小心地从红色塑料袋中取出60800元现金,“这是我的全部赔偿的钱,请你收好”。申请执行人胡新清点了钱款后写下了收条。为此,一件提供劳务者伤害赔偿案件顺利执结,这也是渝水法院借助综治网络,向乡镇推送执行案件信息“倒逼”当事人主动履行、化解执行案件的首个案例。
2014年11月,罗坊镇一村委为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对危旧房进行改造,包工头钟生、刘峰雇请申请执行人胡新为其粉刷墙面,胡新不慎从三楼坠落受伤,造成六级伤残。后因赔偿打起了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经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包工头钟生、刘峰各赔偿胡新5万元、6万元。2017年1月,胡新申请强制执行,钟生支付了赔偿款5万元,刘峰拒不支付。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要求刘峰履行,刘峰一直逃避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7月,渝水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大力推行向街办(乡镇)、综治办、文明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民政等部门集中推送执行案件信息机制,与渝水区综治委联合下发《关于应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将执行工作嵌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法院执行员与乡村“网格员”的“无缝对接”,将司法建议书及案情通报下发给被执行人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督促集体组织发动其成员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提供其财产和高消费的线索、限制上述被执行人申报办理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的审批,协助法院冻结、提取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等。该院通过集中推送案件信息机制的倒逼效应,传导扩充了执行威力,从而打通综合治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
8月28日,渝水法院首批向辖区罗坊、良山、下村等乡镇集中推送了一批案件信息,刘峰执行案件“榜上有名”。该院执行法官通过与罗坊镇综治办取得联系,在乡村两级干部先行对刘峰思想状况、经济状况、履行能力“摸底”的前提下,来到刘峰所在村委,传唤刘峰到村委会接受执行调查,执行法官与罗坊镇分管综治工作领导、村委书记、村主任、妇女主任等一起做刘峰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执行法官还严正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法院将要采取的强制措施,刘峰终于承诺在15日内筹款支付全部款项,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