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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手机报2017年9月15日第8期总44期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7-09-15 14:49:59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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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调研新余法院工作

●杨国安带队深入新余法院巡查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金融执行案件推进会召开

●新余中院迅速传达学习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新余两级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拒不执行转移财产 房产老总获刑二年半

【法院动态】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调研新余法院工作: 8月9日上午,江西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军到新余中院就信息化建设、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建设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陪同调研。

柯军一行首先视察新余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随后召开调研座谈会,了解新余两级法院信息化及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县、区法院院长及全市两级法院分管信息化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熊春安从全市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信息化主要特点及信息化特色项目等三个方面汇报了全市两级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柯军对新余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新余两级法院信息化工作在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基础扎实,推进力度较大;思路清晰,坚持需求导向、应用导向、问题导向;文书上网公开、庭审网络直播走在全省前列,信息化特色、亮点项目纷呈,效果较好。新余法院落实全省法院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行动快,建议继续加大文书公开上网和案件庭审直播力度,打造新余品牌和经验。

  就做好今后法院信息化工作,柯军强调,一要坚持信息化全省一盘棋思想,实现上下联动,鼓励基层法院先行先试,探索和积累经验,中院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枢纽部门,要做好统一步调、统筹规划。二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龙头作用、枢纽地位,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成果确保司改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确保2018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三要全面提升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整体应用水平,大力抓好网上办案和“收转发E中心”建设,努力为法官减负,方面群众诉讼。

  ●杨国安带队深入新余法院巡查执行工作: 8月25日,江西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杨国安一行深入新余市两级法院进行执行工作专项巡查。当天上午,在新余中院召开座谈会,省院巡查组全体成员、中院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

  会上,杨国安开门见山说明到新余法院巡查的目的和内容,包括“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立审执协调配合开展情况。

  新余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日新从案件受理执结情况、执行警务化保障落实情况;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重点突破涉金融、民生案件执结等五个方面汇报了新余市两级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情况和相关做法,并如实汇报了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听取汇报后,杨国安对新余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取得成效表示肯定。会后,巡查组一行通过观看PPT演示、查阅台帐、检查挂图作战情况等实地了解新余法院推进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清单的落实情况。随后,巡查组分别赴渝水区、分宜县法院进行实地巡查。

  熊春安对巡查组一行就新余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的督查、指导表示衷心感谢,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此次省院专项巡查为契机,拿出硬措施、狠下真功夫,进一步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全市法院金融执行案件推进会召开: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帮助我市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8月24日上午,全市法院金融案件执行推进会在渝水区法院召开,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钟永洪,县、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和执行局长,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全市13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各金融机构代表在推进会上就如何加强联动、深化合作和推进涉金融类执行案件的开展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王强、钟永洪就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法律和工作实际方面做了全面解答。

  涉金融类案件执行从根本上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与银行收回不良资产是双方的共同目标。推进会上达成了几点共识:一是加强沟通和联络。法院指定专门的执行团队或法官办理涉金融案件执行,方便各金融机构与法院的对接;各金融机构指定专门的网点、工作人员集中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的时效性。法院及时查控财产、处置抵押物;银行及时配合法院工作,及时反馈案件信息。三是加强执行力度。各金融机构配合法院工作,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处置力度,充分利用悬赏公告、加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推动执行工作进程。四是加强宣传力度。法院和金融机构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既分工又相互配合,引导社会诚实守信,知晓失信的不利后果。

【队伍建设】

  ●新余中院迅速传达学习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 8月31日上午,市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市法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省法院院长葛晓燕、常务副院长郭兵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贯彻意见。

  一是尽快将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内容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市委政法委报告。

  二是要适时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一段时间全市法院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工作。

  三是要将会议传达、贯彻情况,尤其是市委、市政法委对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的指示和意见,及时报告省法院。

  四是要做到“五个务必”,坚持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发展。务必抓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务必狠抓执法办案确保新余法院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晋位提档;务必做好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方评估;务必尽快完成收转发E中心,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务必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优良作风促优质高效审判。

【司法为民】

  ●新余两级法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为克服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查、传统执行悬赏中申请人支出成本高、经济能力有限等局限因素,8月16日-8月18日新余两级法院统一部署,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双方互相签订合作协议,这标志新余市执行悬赏保险、诉讼保全保险启动。

  何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这是一项为攻坚“执行难”新推出的保险品种,申请执行人自愿缴纳一定保险后,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执行悬赏服务,执行到金额后,由保险公司向提供线索者支付悬赏金。

  基本解决执行难毋庸置疑是场硬仗,考验各级法院攻坚克难、一往无前的决心,更加考验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这一项新举措的推出,充分调动社会群众举报“老赖”的热情,帮助执行申请人提高获得线索的可能性,为法院解决“查人难”、“找物难”的执行忧虑,又能为申请执行人解决高额的执行成本忧虑,实现“执行无忧”。

【案件快报】

  ●拒不执行转移财产 房产老总获刑二年半:2011年3月,许某、谢某与被告人陈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许某、谢某将深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陈某,转让股金共计人民币2960万元。陈某在给付960万元后,余款2000万元一直未给付。2014年5月,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陈某向许某、谢某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0万元,以及此款项的相应迟延履行违约金。2014年7月许某、谢某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7月22日下达了执行裁定书。2016年12月15日,陈某将其拥有的巴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以人民币720万元进行转让,以此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

  2017年2月6日,陈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拒不执行裁定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对法院生效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转移财产,致使法院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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