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工作视野下的法院党建工作
作者:熊春安 发布时间:2017-09-07 1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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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江西省高院党组在广泛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并确定了“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2/3以上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用5年左右时间,推动整体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的工作目标,提出了“五个一流”的工作要求。全省三级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党组的号召,迅速掀起了开展争创工作的热潮。争创工作已成为全省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如何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之间的关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保障促进争创工作顺利开展, 是摆在全省法院党建工作者面前需要认真研究、仔细探讨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在厘清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的相互关系,深入分析当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开展现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保障、促进争创工作顺利开展并实现预期目标的合理路径。
一、科学定位:正确认识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的相互关系
正确认识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的关系,为党建工作定准位置扮好角色,是切实做好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加强党建工作是争创工作的题中应有之意。加强党建工作是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保障法院中心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法院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历来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在任何时候,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篇布局,立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军令状”,对法院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当前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开展争创工作,是省高院党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江西讲话精神而作出的重大部署,目标是推动全省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是争创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争创工作绝不能忽视党建工作。只有党建工作做好了,争创工作的整体任务才能完成,整体工作目标才能实现。
2.加强党建工作是争创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开展争创工作,推动全省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保障争创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现争创目标,离不开拥有一流的精神状态的一流法院干警队伍。党员在法院干警队伍中占据主体地位,是法院干警队伍的中坚和核心。党建强则队伍强,队伍强则事业兴。加强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可以为争创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让鲜活的典型说话,可以为党员干警树立标杆,引导全体党员干警见贤思齐,积极投身争创工作。加强党建工作,通过健全政治奖励、工作保障、生活上帮助等方式,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成长进步,尽力解决好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党员创造干事创业的环境和条件,使他们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可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党建工作开展好了,必将有力保障促进争创工作开展,助推争创目标顺利实现。
3.加强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争创工作开展。保障服务法院中心工作是法院党建工作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衡量和检验法院党建工作成效的标准是看党建工作在服务法院中心工作上发挥了多大作用。当前,争创工作是全省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部工作的中心。法院党建工作只有很好地与争创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争创工作,才能真正有所作为。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法院各级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主观能动作用,在增强大局意识、保障意识、创新意识和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开展党组织文化建设、探索党建工作创新、激发党员干警的干事热情等方面下大功夫,更好地为争创工作服务,促进争创工作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才能充分体现法院党建工作的应有价值。
二、实践检视: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开展的现状分析
从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科学定位出发,认真检视争创活动开展以来法院党建工作,尚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与争创工作同步开展党建工作的意识不够。部分法院领导同志甚至是主要领导同志,对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不清,对党建工作对争创工作的保障促进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作为一个整体去谋划、去推进,甚至搞“两张皮”,从而导致党建工作弱化。部分法院机关党委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没有紧紧围绕争创工作开展党建工作。有的把党建工作和争创工作割裂开来,单纯就党建抓党建,致使党建工作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有的党建工作者对争创工作不够熟悉,对大局缺乏了解,找不到、找不准党建工作服务争创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的法院尽管能够把党建工作同争创工作结合起来,但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作用发挥不明显。
2.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优势保障促进争创工作不够。党建工作主动融入争创工作的力度不够,服务保障争创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不多,实效性、针对性不强。紧密结合争创工作需要深入开展法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不大,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建工作“教育人”“凝聚人”和“激励人”的功能,促使全体法院党员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参与促进争创工作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紧紧围绕争创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为争创工作开展营造良好外部氛围不够好。
3.紧密结合争创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创新不够。党建工作仍然沿袭以往的方式方法,满足于读文件、听报告、写体会、搞文体活动等传统方式,没有紧紧围绕争创工作的新发展、新需求进行创新,不适应争创工作形式任务发展的需求。党建活动新意不足,内容枯燥、形式单一、吸引力不强,调动不了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党支部缺乏凝聚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在运用健康向上、先进的党建文化影响干警,凝聚队伍,鼓舞党员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上动脑筋不多,效果不明显。创建党建工作品牌的意识不强,没有把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与争创司法工作品牌有机结合起来。
三、理性思考:围绕争创要求加强党建工作的路径选择
在认清当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开展现状的前提下,对照争创工作需要,笔者以为应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
1. 强化整体意识,紧紧围绕争创工作部署谋划党建工作。注重整体谋划,按照“整体推进、整体提升”思路谋划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部署、来推进。做好计划目标对接,紧紧围绕争创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把争创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把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争创工作提供服务保障上,做到党建与争创工作目标同向、任务同下、运行同步,坚决避免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两张皮”。做好具体活动对接,在认真落实好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推进的重大政治活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围绕争创工作搞好党建自选动作。紧紧围绕争创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廉洁司法教育等活动,确保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无缝对接。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争创活动开展全过程,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争创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切实增强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围绕争创工作搞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强化保障意识,紧紧围绕争创工作需要开展党建工作。坚持服从服务争创工作、主动融入争创工作,努力提升党建工作在保障服务争创工作大局中的保障力。争创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党建工作就要努力去教育、去引导;争创工作需要什么样的理念作风,党建工作就要努力去传播、去弘扬;争创工作提出什么样的目标要求,党建工作就要及时去宣传、去推动;争创工作需要什么样的素质能力,党建工作就要努力去培养、去提高。无论是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目标设定,还是载体设计、措施安排,都要从争创工作的实际出发,都要围绕争创工作来展开,都要符合争创工作实际,绝不可生搬硬套、削足适履。开展党建活动时,要充分考虑争创工作实际,重大党建活动要事先征求争创工作办公室的意见,制定党建工作方案要充分结合争创工作需要,真正实现以党建促争创的目标。要紧紧围绕“五个一流”的标准,切实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争创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为争创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作风保障和纪律保障。要切实做好司法改革过渡期的党员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司改政策的正确解读和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正确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确保队伍不散,人心不乱,工作不断,为争创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紧密结合争创工作开展尝试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合议庭”等,鼓励广大党员干警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参与争创工作,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3.强化创新意识,紧紧围绕争创工作发展创新党建工作。在全省法院开展争创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必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建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研究探索党建工作服务争创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改革创新精神筹划和推进党建工作,努力寻找党建工作与争创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做到保障服务争创工作有新思路、开展争创活动有新载体、落实争创任务有新举措、实现争创目标有新亮点。要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深入研究争创工作背景下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针对争创工作需要每年确定1个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主线,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要积极探讨立案登记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党建工作为争创工作服务的途径方法,抓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以理论研究创新成果指导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争创工作开展。要紧紧围绕争创工作需要,创新党建工作载体,采取一些生动活泼、党员干警乐于接受的教育形式开展党建活动,活跃党员干警队伍,增强争创工作的生机活力。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方式,认真抓好“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党员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提振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的精气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陈海发、马彩云同志学习活动,用文化的载体传播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精神,用文化的力量激发干警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引导党员干警立足岗位争创一流。有针对性地开展争创工作汇报会,及时宣传争创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让党员干警及时了解和掌握争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而增强参与争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挖掘和宣传争创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努力营造争先创优、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以先进典型的光辉事迹激励广大党员干警积极参与争创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与争创司法工作品牌有机结合起来,紧密结合争创工作开展,积极培育党建工作亮点,争创党建工作品牌,让党建工作乘着争创工作的东风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