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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专题研究审判质效工作
作者: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7-09-04 15:13:2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8月31日,新余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省法院在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通报的审判质效,通过摸清底数、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切实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新余中院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进行了情况通报。会上,新余中院办公室主任万淑萍通报了今年1—8月份全市两级法院、新余中院的审判质效情况及在全省的位次,通报指出,市中院本级、全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的位次排名靠后,结案率、结收比、旧存案件数、平均办案周期超审限案件数等大部分审判质效指标排名均不理想,同比兄弟法院有较大差距。中院审管办主任通报了今年1—8月份中院各审判团队审结率、执结率、网上办案应用情况、办案周期、超审限案件办结情况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通报指出市中院各审判团队主要审判质效同比去年有所下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会上,各审判业务庭局负责人逐一汇报了本部门收结案情况、认真分析了主客观原因,并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举措、建议。随后,各审判团队负责人(主管副院长)对所分管的部门、本团队审判质效运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各庭局负责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会议指出,市中院及全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指标不理想,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一是渝水区法院审结率偏低,而因其收案数较大,办案压力较大,导致全市法院审结率等指标偏低。渝水区法院今年收案数已超8000件,员额法官仅40名,目前人均结案数已超140件。二是均衡结案意识不强,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作风拖拉、随意延长审限,未能做到快审快执。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应用不足,网络办案应用模块设计、加载不够成熟稳定、操作应用不够熟练,影响了网上办案应用。四是审管办、监察室督查、督促不足,管理、调度功能有待提升,未能建立一套科学规范、运转良好的案件督查、督办、通报机制。五是刑事办案部门与公安、检察、司法部门协调、沟通不足,导致检察机关、辩护律师阅卷时间过长,挤占办案时间。六是市中院民事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因开庭周期挤占办案时间、文书送达困难导致平均办案周期偏长,审结效率偏低。七是部分案件鉴定周期过长,鉴定机构鉴定过于随意、民事审判部门沟通、催办不足,导致案件无限期延长。

  会上,各审判业务庭局负责人切实正视差距,客观剖析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与整改举措。一是建立督查、督办、通报的长效机制,审管办加强情况通报和审判法庭调度,办公室、监察室要加强对县、区法院案件的通报力度、督查力度,确保案件质效。二是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建立快审快执司法理念,确保案件在各部门、各月份的均衡审结。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严格检察机关、辩护律师的阅卷周期,适度压缩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四是采取简案简审、疑案精审,建立分流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民事二审案件,采用书面审理的形式提升审判效率,对于疑难、复杂、事实有争议的案件,采用开庭审理方式确保案件质量。五是严格鉴定程序和委托鉴定办理机制,严格对延长审限案件的把关审核,减少鉴定和延长审限的随意性,防止案件积压,久拖不决。六是加强沟通协作,立案庭、审管办、技术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互通信息,共同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审判业务庭局开庭审理、网上办案等提供审判法庭保障、技术支持,确保发挥整体优势。

  熊春安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审判质效工作,审判质效是司法的生命线,审判质量和效率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获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二是要坚持高位推动,以上率下。要客观看待现状、正视差距,但同时也要坚定信心。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审判团队负责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有担当,敢于挑担子。三是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建立和落实审判质效督查、通报机制,以优良作风、严格督查、通报排名确保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