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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商白条用餐48次 张老汉无奈告上法庭
作者:渝水区法院 彭桃基  发布时间:2017-08-23 10:31:57 打印 字号: | |
  人们常说房地产商都是大佬,很有实力,赚钱也多,但渝水法院最近审理的一件案件却让人大跌眼镜。开发数十亿元楼盘的房地产商,却跟小餐馆过不去,在餐馆白条用餐48次却久拖不付,最后还闹上法庭。渝水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房地产商应向餐馆老板张老汉付清餐饮服务费二万三千余元。

  张老汉是一家餐馆的经营业主,餐馆名称也取其姓,名曰“老张食堂”。由于味道不错,价格还实惠,深受周边群众的欢迎,与“老张食堂”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大型楼盘的房地产商也看中张老汉的餐馆,若是遇到员工加班或者一些小型接待,就选在“老张食堂”用餐。俗话说一回生两回熟,来的次数多了,房地产商的人自然成为张老汉的老熟客,为了便于结算,由开始的付费用餐改为签单用餐,这本来是方便双方的好办法,但却并没有好结果,反而愁坏了张老汉。

  从2015年元月至8月,房地产商的工作人员在“老张食堂”用餐48次,每次都是用餐人签字确认,其中有房地产商的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餐费共计二万三千多元,这数字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应该是一个很小的数字。张老汉两次持签单到房地产商处结账,虽然其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经理等都在付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并同意付款,但房地产商却不肯付款,理由是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资金至今没有到位等等。张老汉讨了一年多,但就是没有收到餐费。眼看房地产商价值数十亿的楼盘即将售完,工作人员也越来起少,张老汉越来越犯愁,怕房地产商会撤走,如果吃饭签字的人走了,那就更没有人认账了,于是他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

  张老汉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渝水法院在受理张老汉的起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制作好文书通知房地产商应诉,但通过上门、邮寄等送达方式都没有通知到房地产商,最后办案人员几经周折得到了房地产商的电话号码,才得以通知到房地产商应诉。到了开庭时房地产商没有人员出庭,渝水法院只得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现在渝水法院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房地产商向张老汉付清餐饮服务费二万三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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