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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为办案监督搭建起“四个平台”
作者:分宜县法院 谢祖和  发布时间:2017-08-18 08:53:03 打印 字号: | |
  分宜县法院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通过搭建起的“四个平台”,确保办案工作全程处于“阳光地带”。

  搭建了制度监督平台。该院坚持以制度规范办案权力行使,制定出台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信息录入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将与办案相关的立案、审判、执行、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均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了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确保对办案情况实行全程动态监督。

  搭建了文书监督平台。该院注重把好案件文书制作的质量监督关,对拟印发的裁判文书均实行印前审核制,由办案人员拟定文书稿后,提交给业务监督部门进行一次复核,重点把握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语言文字是否恰当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瑕疵,由业务监督部门以建议的形式进行反馈,由办案人员进行处理,以此保证案件文书的质量。

  搭建了评查监督平台。该院对全部案件均实行归档监督,已结案件均需整理装卷,由专职监督部门进行全面评查,评查内容包括案卷装订顺序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文书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审签、是否存在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情况等,并采取百分制为每个案件评定质量等级,年度汇总后就可以直接形成办案人员的工作业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搭建了网络监督平台。该院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严格落实有关司法公开的举措,依托互联网这一载体,对办案流程、庭审过程、裁判文书等实行全公开,敞开“院门”接受公众监督,并通过微博微信、电子信箱等媒介,为社会公众反映问题提供多样化的便捷通道,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的现象,通过增强透明度来确保公正性。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