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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邪教犯罪活动有何处罚规定?
作者:何强  发布时间:2017-06-16 16:58:31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还可以依据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害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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