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办案暖人心 锦旗一面谢法官
作者:袁文 发布时间:2017-06-20 14: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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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0日上午,当事人张某玲将一面书写“人间正道是沧桑 迟来正义暖人心”的锦旗送至新余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法官甘致易手中,感谢法官公正办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让他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张某玲所说的案件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某玲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后,为便于卸货,敖某某爬上车辆拖斗解开绑在货车上的栏板时不慎从车上摔下致伤,一审认为敖某某在解绳索过程中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自身承担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责任,张某玲承担60%的责任,遂判决人保财险公司向敖某某赔偿8500元,张某玲向敖某某赔偿30367.38元。张某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请求驳回敖某某对其的全部诉请。这起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现在是再次上诉,办案法官非常重视,庭前仔细阅卷,询问双方当事人,庭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张某玲同意向敖某某赔偿6000元,但敖某某认为至少要赔偿10000元才同意调解,经过法官多次做工作,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从查明的案情来看,敖某某自述是站在车子后轮胎上解栏板的绳索,此时车子尚未熄火,敖某某的这一行为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另,敖某某自身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摔下车导致受伤,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张某玲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认定张某玲承担20%、敖某某承担80%的责任更为妥当,遂作出改判张某玲向敖某某赔偿5789.13元。
张某玲表示,虽然该案件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现在是再次上诉,经过很长时间,但也是为了更好的查清事实,分辨是非,划分责任,这次送锦旗主要是感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的各位法官公平公正的办案,不仅是主审甘致易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民一庭的赵志刚庭长也多次协调组织调解工作,耐心细致的解决纠纷,法官们的工作态度以及工作热情深深的打动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