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渝水法院:试行团队集约执行新模式
作者:渝水区法院 陈宝亚  发布时间:2017-05-24 08:44:14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渝水区法院一执行员到市房地产中心办理了5件执行案件的不动产查控手续,又回到办公室办理了12件案件的银行帐户“总对总”网络查询冻结扣划手续。一名执行员批量办理多起执行案件的同一环节,这正是该院试行团队集约执行新模式带来的新变化。

  采用团队集约执行新模式,一个案件由不同的团队分阶段集约执行,即首先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集约查控、统一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统一约谈当事人;执行实施团队统一办理线索核查、统一办理财产变现等执行实施事项,执行裁决团队统一办理执行异议等事项。

  相对于“一审一书”旧模式,一个案件由一名办案人员个人主导、单兵作战、包案到底,执行全程处于相对封闭、难以规范的“暗箱”之中。而新模式最大的优势就是“分段实施,繁简分流、批量处理、集团作战”,相当于“流水作业”,团队之间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保证每个环节上有序衔接,有效防止选择性执行、被动性执行、案件“久执不结”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为使团队集约执行模式取得效果,渝水区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落实办案责任制为切点,在执行局组建四个“1+N+X”执行团队,即每个团队由1名执行法官+数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警察+3名书记员组成,团队内部明晰执行权力、责任清单,执行法官总负责,其他人员统一办理执行法官发出的执行实施指令,同时团队内部在办案期限、流程公开、信访接待等方面严格规范、精细管理、全程留痕,接受监督,全面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