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绿色先行,为企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
作者:邹铖  发布时间:2017-05-18 08:52:19 打印 字号: | |
  为加大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力度,2017年5月16日下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的法官赴江西利新橡胶有限公司、江西江煅重工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保护法》。法官参观了两家企业废气、废物处理设施和职工的健康防护措施,并提出建议,倡导企业环保、节能、安全发展。

  环境资源保护是该团队贯彻落实“弘扬井岗精神,争创一流业绩”打造的亮点工作,为此先后成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

  环境资源保护重在预防,倡导企业责任,绿色先行,应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绿色发展,为建设新余“山水美市”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