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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员额法官签发首份判决书
作者:邹铖  发布时间:2017-05-15 17:09:45 打印 字号: | |
  2017年5月8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员额法官签发了由三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所作出的(2017)赣05民终74号民事判决书。

  这是市法院自5月1日实行员额法官制度以来,由员额法官签发的首份判决书。该判决书签发标志着市法院开始严格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理念,将裁判权交予审理者手中,告别了庭、院长签发裁判文书的时代,同时意味着裁判者对其裁判的案件终身负责,承担裁判权应有的重责。

  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尚在进行时,今后将继续不断完善审判团队建设,重视保障审判权,严格落实审判责任,让公平正义实现在阳光下。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