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欠钱拒归还,法官调解当场履行
作者:分宜县法院 简小强 发布时间:2017-05-15 1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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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将钱借给“吃皇粮”的公务员会很放心,不料却迟迟等不到借款的归还。借款人袁某心里堵得慌,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某乡镇公务员付某告上法庭。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官耐心做工作,告知被告付某作为公务人员欠钱不还的利害关系后,付某在法官陪同下前往银行当场将4万余元全额转账给了原告袁某。
2016年7月14日,被告付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袁某借款,并于同日与原告袁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载明借原告袁某人民币40000元,借期为3个月,月利率为2%,即每月利息8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袁某依约向被告付某交付40000元,被告付某也按时支付了借期内利息,借期过后,被告付某没有偿还本金。自2016年12月起至今,被告付某电话关机,拒不归还借款,原告袁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开庭审理时被告付某没有到庭,本案系缺席审理,从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可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被告系有工作单位的公务人员,庭后承办法官与被告电话联系,但其电话已关机,遂与付某所在单位领导电话联系。后付某自行前往法院,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被告付某的工作,告知其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同样会对其声誉及升迁造成影响。付某惧于将来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当场表示愿意将全部欠款及利息支付给袁某,在将借款及利息转账给袁某后,袁某当场写下了撤诉申请书,该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