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召开首次团队工作会议
作者:刘欢 发布时间:2017-05-10 09: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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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下午,新余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召开首次团队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团队长丁绍华及所有团队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团队成员熊乔组织全员学习《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相关主体司法责任清单的规定(试行)》以及《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相关主体司法权力清单的规定(试行)》两个文件,向各成员传达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办案分配、案件签发、专业法官会议等事项。团队成员宋彦根据民三审判团队的实际情况与特殊性就民三审判团队的基本任务、人员分工进行部署安排,按照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专业审判模式,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为中心,明确民三审判队伍建设。
团队长丁绍华最后对改革后的民三审判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有团队精神,强化集体意识和团队责任。“没有优秀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也只有优秀的团队才能造就优秀的个人。”因此要秉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作风,调动团队积极性,优化民三团队队伍建设。二是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着重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审判质效。三是要讲大局,讲团结,讲担当。改革后的民三审判团队基础平台虽设立在民三庭,但总体而言是一个大团队,需要各成员间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圆满完成司改后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