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春雷行动之四”:古有瓮中捉鳖,今有……
作者:渝水区法院:刘赟 发布时间:2017-05-05 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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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渝水区法院执行员在该院审判法庭外蹲守一小时,终于将一名长期下落不明的老赖抓获。
被执行人李某弟弟的公司向新余某银行借款900万元,李某及其弟弟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因该公司未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该银行将其起诉至渝水区法院。后渝水区法院判决该公司归还新余某银行本金900万元及利息,李某及其弟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该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先是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弟弟来法院协调处理还款事宜,但李某及其弟弟总是故意推脱避而不见,执行员几次到他们家中寻找也未果,该银行工作人员也不知道被执行人的下落,该院邮寄的执行通知书也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而一再退回。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该院于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月初,该银行工作人员向执行员反映,被执行人李某已经向渝水区法院起诉与其妻子离婚,并且法院已经受理。获得这个线索后,执行员立即查询了该院的开庭安排表,发现李某的离婚案件于4月14日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因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到庭参加庭审,李某当天应该会来参加庭审。执行员于是在开庭当日首先和李某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要其庭审后先稳住李某,随后派执行法警蹲守在审判庭外面。庭审结束之后,正当李某走出审判庭之际,执行员向其亮明了身份,李某顿时傻了眼。随后该院执行员将其带到执行局,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却借口称该笔贷款是其弟弟所借自己不清楚。因李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该院于是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