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春雷行动”之三:强执+和解,纠纷是这样平息的……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贇 发布时间:2017-04-26 1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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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渝水区法院巧妙执行了一件涉及农村遗产继承的案件,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双方当事人对遗产的分配最终达成和解,这是该院自4月5日开启执行攻坚“春雷行动”以来又一次集中执行活动,也为以后做好类似涉农案件执行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周某连、廖某理与周某、曹某遗产纠纷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判决周某连、廖某理分得住房及拖舍、经济林和土地经营权、租赁山地上的猪舍鸡舍和住房,周某、曹某分得店面和货车,周某、曹某应补差价2683元。再审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曹某没有履行判决,周某连、廖某理遂于2016年12月26日向区法院申请执行。
区法院执行人员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曹某有银行存款后随即进行扣划。新年过后上班,执行人员又接到周某连的电话,说周某过年的时候一直住在里面,要赶紧把房子执行过来。3月27日,执行人员来到房屋现场,周某不在家,据邻居反映周某只是晚上会来住,执行员人当即张贴了迁出房屋公告,责令周某在五日内将该住房腾空搬离,并交付给周某连,否则将强制腾空。4月5日周某连又告知执行人员公告已被撕毁。区法院决定配合近期开展的“春雷行动”开展集中执行,以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进行一次强有力的震慑。但考虑到房子是在农村,被执行人的亲属都在附近,可能会存在执行阻力,执行人员先是做好执行预案,严控可能出现的执行危险,同时事先跟当地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取得联系,邀请其派员协助执行。4月7日,法院派出8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在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排除阻力,强制执行腾空搬离并交付。
本以为案件可以告一段落,4月10日,执行人员再一次接到周某连电话,称她又在派出所,周某9日把锁撬开住进去了。
执行人员在研究处理方案时,一个电话打来,电话那头是周某所在村的村委干部,他说周某学历不高不懂法,20几岁了没有工作至今也未成家,父亲逝世后就这么一套房子,如果把他赶出去住哪?还为社会增加了一个不稳定因素,你看看这样可以吗?由我们来做做工作,用那个店面来换那套房子,希望你们也做做周某连的工作。执行人员还在思考中,随后又接到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我们今早就传唤了双方当事人,这个案件肯定会成为我所辖区内的一个不稳定因素,两边一直这么对立也不行,迟早会出事,希望你们法院再做做工作,我们也一定配合。换了锁撬掉再换锁再撬掉,反复的司法拘留也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两边矛盾依然尖锐,这样案子会没完没了。如果双方同意拿店面换住房,这样一来周某有房子住了,对他以后结婚或是生活都很便利,周某连拿到了店面既可出租又可转卖,同时也避免了住在房子里面不断遭到对方撬锁骚扰的麻烦。
这是案件执行的一个突破口。执行人员先是和周某的伯伯取得了联系,把相关的法律问题跟他解释清楚,看看由长辈出面能不能说动周某,他也表示会尽力去做工作,还希望法院给他一个机会不要拘留,毕竟他还年轻。与此同时,执行人员又找到了周某连做工作,对其分析拿房子和拿店面的利弊,最后她也同意拿店面了。4月11日,执行人员传唤周某来法院说明情况,对其说明法院本应对其抗拒执行采取的措施,但法院也讲究人性执法,同时也为其陈述拿店面换房子的好处,周某称他也是没有办法,房子没了我住哪,他最后也主动申请用店面来换取住房,案子执行到这终于有了转机。因双方已经达成初步一致,4月12日,执行人员把他们双方都叫到了法院,见面也没了当初水火不容的场景,在执行人员的释明下,双方都在执行和解协议签字,就此,一件复杂的涉农遗产继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本案的执行和解体现了渝水区法院的人性化执行,在执行强制性的基础上,通过以店面换取住房,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照顾了被执行人的生活困难,还对处理类似农村遗产继承纠纷提供了经验。同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协助执行,把矛盾消除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