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执行干警赴外地调处一起涉公职类案件
作者:刘俊平 发布时间:2017-04-21 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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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新余中院2名执行干警前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某街道办解决购销线材拖欠货款一案。经执行干警多次分析案情,研究对策,通过现场调解的方式让申请人新余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台州市路桥区某街道办面对面交流,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自开展涉党政机关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新余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专项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