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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华博士来到渝水区法院开展专家讲座
作者:渝水区法院 袁腾蓉  发布时间:2017-04-06 08:42:17 打印 字号: | |
  4月1日上午,程春华博士来到渝水区法院开展专家讲座,渝水区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全程观看。

  讲座开始前,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对程春华博士的成就做了介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东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长,是法院领域理论与实践的集大成者,“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受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首批研究员,等等。程春华法官是法官中的“行家里手”,兼具工匠精神和法学家的追求,个人或担任审判长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000宗,多个入选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

  本次讲座分为两部分:上半场讲述裁判理念、思维与方法,下半场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若干问题研讨。

  对于裁判理念,程春华博士强调首先要清楚我们法院是干什么的?要明白我们的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最主要功能有二:一是定纷止争,而定纷止争的衡量标准是案结事了、息诉服判;二是司法的社会价值引领功能,要对社会、行业、某些规范有指引作用,让群众看到这个案例之后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强调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两项主要的功能来确定我们的司法理念、裁判理念。同时提出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有依法独立的行使审判权,但我们中国司法没有违宪审查权,司法要体现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二、判决不是因为正确而终局,而是因为终局而正确,案件事了以维护法律为基本底线,在依法审判与案结事了之间寻求理性的平衡。

  对于裁判思维,程春华博士强调三个思维:第一、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是唯一,也不一定是最好的,这是现代司法的有限性而决定,因此,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需要建立在依法基础上,并不是司法包打天下,要引导群众利用多元化的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例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第二、逆向思维,对于案件中某一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首先要看原告主张什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在适当的时候可将证明责任转移到被告;第三、案结事了的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思维,尤其是对案多人少的现状非常有帮助,强调程序法是为了法庭运用最恰当的规则来实现公平与正义,来达到案结事了的司法功能。

  对于证明方法,程春华博士引用国内外经典案例来说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倒置和转移、鉴定问题等方法,强调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应把握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

  自由提问环节中,渝水区法院干警积极发言请教,程春华博士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干警们感受到了程春华博士的专业见解,解决了干警在审判过程中的一些疑惑,干警们都受益匪浅。

  对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程春华博士提出,第一:肯定司法改革创新对提高审判的公正性、效率性的益处,但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创新要围绕司法规律、司法目标、有利于提升公正和效率; 第二:基层法院应紧紧围绕两个主要司法功能来进行工作,即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尽快公正高效处理案件处。对当地社会风气引导作用。 第三: 保障时间、机制、人员、外部环境的改革,尽量减少外界干扰,让外界更加相信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庭审公开、庭审直播。最后法院干警就司法改革后遇到的一些困惑和问题积极的向程春华博士请教,程春华博士都一一针对性的予以解答,使干警对改革后的工作少了一丝迷茫,多了一份自信和从容,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以出世的态度做人。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