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生嫌隙 法官调解化心结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懿 发布时间:2017-04-05 1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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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分宜县法院成功调撤一起“九零后”两地分居离婚案件。
原告欧女与被告黄男在2014年登记结婚之后,黄男便外出温州务工,与欧女聚少离多,平日只能以微信、电话来交流维系感情。2016年底,欧女怀孕后没有察觉,服用感冒药后导致胎死腹中,流产手术当日黄男因工作原因未及时赶回医院陪伴照料。欧女做小月子期间因饮食细节等问题与黄男母亲产生分歧,她认为黄男倾心工作未尽心尽力照顾自己,以致自己伤身又伤心,遂对黄男心生不满,要求离婚。黄男辩称夫妻感情尚佳,欧女属创伤后行为过激,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与原被告本人、双方父母、媒人等交流后,明确夫妻二人婚前感情基础牢固,婚后因生活需求被告外出务工而两地分居,因日常交流方式较之婚前有所变化,共同生活时间减少等原因夫妻之间偶有误会嫌隙。因婚后两年未生育,原被告本人及家人渴望新生命的到来,胎死腹中一事对原被告本人及家人刺激颇大,原告本人一直无法接受生命逝去的事实,行为模式、性格等有所变化。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原被告坦诚相待,开诚布公讨论了生育问题、婆媳关系等问题,原告表示会调整心情调养身体,被告保证会更加关爱妻子妥善处理工作家庭平衡问题。心结化解后,原告申请了撤诉,该院依法准予。
法官寄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周末夫妻”、“假日夫妻”等日益增多,两地分居现象日趋常见,虽然交通发达、交流方式多样,仍有部分夫妻因交流不畅等问题产生嫌隙,甚至引发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多为冲动型诉讼,只要双方心平气和坦诚相待,多能明确矛盾源头,化解心结,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