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
任免事项守则》
作者: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7-03-17 14: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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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市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精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精神,全文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会议指出,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精准选人、科学用人的重要保障。中央此次修订的《守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做好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要求,要抓紧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法院干部工作实际,把《守则》的核心要求体现到法院党组相关工作意见中,确保《守则》要求落到实处。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守则》内容要求,深刻认识、熟悉掌握《守则》精神实质。要将《守则》内容悬挂于党组会议室,促进班子成员经常学习《守则》,严格遵守《守则》。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守则》相关规定办事,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