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保障我市“三区两典范”建设《意见》的解读
作者:杜景柏 发布时间:2017-03-17 08: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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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法院研究出台《关于为新余加快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辉煌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使全市法院干警更好地熟悉了解、贯彻落实《意见》,特作以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在深刻分析我省省情和面临重要战略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奋斗目标,市第八次党代会在立足我市“工小美”特色的基础上提出了争当“三区两典范”的奋斗目标,这是我省、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而且两者一脉相承:“三区两典范”中“争当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行区、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典范”的主题就是发展,即“富裕”“幸福”;“ 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 的主题是“美丽”,“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 的主题是“美丽”“幸福”。这些蓝图事关全省、全市人民,全省、全市法院亦不能置身其外。为此,省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具体到全市法院,要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然要围绕省委、市委制定上述五年发展蓝图,发挥自身审判职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这是市法院党组之所以制定出台《意见》的初衷,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黄文辉同志在全市政法暨信访工作会上提出的“政法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对口部门出台的‘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工作措施”的具体体现。
二、《意见》实施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服务我市“三区两典范”建设目标,持续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便民利民为指向,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夯实基层为保障,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一流品牌、一流队伍,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为新余加快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辉煌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意见》内容解析
《意见》分“服务保障的重大意义”、“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和“服务保障的要求”三个部分,共十三条。第一条是关于“服务保障的重大意义”,第二条至第十条是关于“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第十一、十二、十三条是有关“服务保障的要求”。《意见》的核心内容是第二部分,突出了三个“紧扣”。
一是紧扣法院审判职能,在司法服务、司法保障上下工夫。法院的审判职能主要通过立案,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执行和司法延伸服务等工作来发挥、体现。《意见》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涉及刑事审判工作,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涉及民事审判工作,第七条、第九条涉及行政审判工作,第三条、第八条涉及执行工作,第三条、第九条涉及立案工作,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涉及司法延伸服务工作。
二是紧扣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辉煌目标,服务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第二条“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是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的前提保证。第三条“服务保障产业发展升级”和第六条“服务保障创新型新余建设”针对的是“工小美”中的“工”,第四条“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针对的是“小”,第七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和第八条“强力推进诚信新余建设”针对的是“美”。同时,第二条至第十条总体围绕的是“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行区”,第三条和第六条围绕的是“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典范”,第四条围绕的是“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第七条围绕的是“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特色区’”,第八、第九、第十条围绕的是“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
三是紧扣市第八次党代会、市政法暨信访工作会及政府工作报告中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市两办下发的两个《任务责任分工》文件,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意见》中有不少用语是直接引用上述会议材料中主要领导的讲话原文,并按市两办下发的两个《任务责任分工》文件予以落实。如第一条中的“认识要有高度、工作要有力度、执法要有尺度、待人要有温度”是蒋斌书记在全市政法暨信访工作会上讲话的要点,第三条“审慎审理涉企案件,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防止审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和第九条“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和相互配合”等是市政法委书记黄文辉同志在全市政法暨信访工作会上的讲话原文。《意见》中的“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分宜麻纺特色小镇、我市第一批157个重点项目建设、农村“颐养之家”建设、45个民生项目、鼓励企业走‘专利+品牌+标准’的创新之路、‘1+N’政策引进人才、仙女湖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等等凡是涉及我市具体事项的,都是市两办下发的两个《任务责任分工》文件中需要落实的事项。
四、《意见》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升《意见》的执行力,《意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条从法院自身建设、队伍建设方面作出规定。第十一条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第十二条是通过正在全面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第十三条是加强作风建设和惩治司法腐败,为《意见》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提供坚强人才、组织、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