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工作报告
新余中院手机报2017年3月2日第2期总第38期
作者: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7-03-06 08:57:13 打印 字号: | |
  【本期导航】

●新余市首批员额法官集中遴选考试开考

●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新余中院院长熊春安一行到市工商银行走访调研

●新余中院组织干警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新余中院志愿者进社区普法宣传

●新余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

●最高法院:3月1日起当事人和律师可复制庭审录音录像

【法院动态】

●新余市首批员额法官集中遴选考试开考: 2月12日下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全省员额法官集中遴选考试(笔试)在全省11地市同步开考,新余市法院系统共有68名法官在新余市会展中心参加了考试。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刘洪芳、民三庭庭长杜玉东到新余考点督察指导,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傅明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根荪参与巡考。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担任主考。

根据江西省法官集中遴选相关文件规定,参加集中遴选的法官须年满28周岁、任助理审判员三年以上并具备依法独立办理案件和处理审判事务的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方可申请入额。入额法官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任。

此次笔试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命题、阅卷。考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侧重考察法官履行审判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办案能力。本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下一步还将对法官个人政治素质、审判职业素养、司法办案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占70%。新余中院将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和员额法官数量报送新余市入额法官建议人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研究后提交至江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2月6日下午,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工作,熊春安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抓手,充分履行保障服务职能,为新余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严格按照省高院确定的节点要求,完成好法院信息化建设、2018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各项工作任务,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强化审级监督,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裁判标准,提升公正司法整体水平。完善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难题、办实事;要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强化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强化工作举措,有效化解制约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的各方面因素,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新余中院院长熊春安一行到市工商银行走访调研:为更好地服务金融企业发展,进一步了解我市金融企业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切实掌握执行案件的“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第一手资料,以如期全面完成省法院提出的2017年度2018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2月7日下午,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到市工商银行走访调研。

调研过程中,熊春安一行认真了解市工商银行经营和涉诉、涉执行情况。自2012年以来,市工商银行共立案执行84件案件,涉案标的金额1.58亿,执结35件,到位标的额0.8亿元。其中,有29件执行案件的9名法定代表、7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曝光,有力推动了我市诚信社会建设。市工商银行主要负责人对新余中院一直以来主动服务金融机构的做法表示感谢,并对成立相对固定的执行小组、提高执行效率等提出建议。熊春安指出,银行是特殊当事人,法院的得力执行协助人,新余中院将依托法媒银平台,进一步加大服务金融机构的力度,共同推动执行工作,共同防范金融风险,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司法为民】

●新余中院组织干警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2月16日,新余中院组织近20名干警深入高新区阳光大道,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等院领导参加植树活动。

●新余中院志愿者进社区普法宣传:2月26日,新余中院组织部分法官志愿者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春龙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认真解答了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3起,向过往的社区居民、附近的商铺营业者散发了法律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

【案件快报】

●新余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度,新余中院在执行收案大幅增长的形势下迎难而上,各项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院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321件,同比上升95.99%;结案893件,同比上升491.39%;未结428件,同比下降18.16%。实际执结率为75.10%,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593.34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0.71%。

【新规出台】

●最高法院:3月1日起当事人和律师可复制庭审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法院2月22日修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全文共19条,修订后的《若干规定》,注重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司法公开的多元化需求,要求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设透明法庭,并借助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开辟庭审公开新路径,同时注重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提升审判质效增添助力。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可以依照规定复制录音或者刻录庭审录音录像,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配备相应设施。

【温馨提示】

新余法院网:http://xyzy.chinacourt.org/index.shtml

官方腾讯微博:博名: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t.qq.com/xinyuszjrmfy

官方新浪微博:博名:新余市中级法院、http://weibo.com/u/3939920249

新余中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http://www.xyzysffw.gov.cn/

新余中院庭审直播网:http://218.65.29.126

新余中院官方微信号: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xyszjrmfy)

电子邮箱:xyzy338000@163.com

联系人:彭师庆 联系电话:0790—6411259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