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 房产被强制拍卖
作者: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7-03-02 10: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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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万第一次,1010万第二次,1010万第三次,好,成交!”3月1日上午,随着拍卖师的一锤定音,新余市中级法院依法将邹某名下18间已抵押给银行的店面,委托拍卖公司以溢价30%的价格成功拍卖。
店面原主人邹某,因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而欠下银行2000余万元债务,久拖不还且拒不露面。银行无奈之下起诉至新余中院,法院判决邹某在2013年7月底前支付银行全部欠款。判决生效后,邹某拒不履行,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邹某名下抵押给银行的18间店面。据悉,此次拍卖采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方式进行,另有深圳一家房产公司80%的股权被他人以网上竞拍方式500万元整的价格成交。
新余中院技术处工作人员介绍,采取现场和网上同步方式进行,坚持随机选择拍卖机构、拍卖信息发布、竞买人报名、拍卖活动等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模式,确保委托拍卖工作在“阳光下”透明地进行,提高了司法拍卖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了被执行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