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分析宣传报道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7-02-23 11: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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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分析司法宣传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展不均衡,网络宣传多,纸媒报道少。如2016年全市法院仅有168篇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其中省级以上报刊51篇;自新余法院网2012年改版以来,市法院加大了官网建设力度,网站发稿量长期位居全国同级法院前十,已经连续四年荣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但受制于法院工作专业性较强、上稿难度大等原因,法院宣传稿件很难被《人民法院报》、《江西日报》等高层次、综合性报刊采用。二是结构不合理,工作动态宣传多 深度系列报道少。目前全市法院的宣传多以工作动态、个案审理居多,多为豆腐块文章;反映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举措的深度、系列报道较少。主要原因是素材挖掘力度小,策划水平不足。三是渠道不畅通,自媒体宣传多,借助外力报道少。目前法院在自媒体建设方面力度较大,依托法院自办的官方网站、《法院手机报》、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宣传较多,但通过广播电视等渠道产生的立体宣传较少。
对此,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坚持纸媒宣传与网络报道并重,实现两者齐头并进。在保持传统网络宣传优势的基础上,通过邀请报刊编辑讲课、合办报刊栏目,提升纸媒宣传水平。二是挖掘素材潜力,策划系列报道。通过策划、设计推出一批反映法院队伍建设、创新工作举措的高层次、系列宣传精品,提升宣传层次和质量。三是强化渠道建设,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注重研究广电媒体的采稿特点,加强沟通合作,打造报纸有文、广播有音、电视有声的立体化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