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措并举提升诉讼服务能力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欢 发布时间:2017-02-22 16: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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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一是完善服务措施。诉讼服务大厅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柜台设计,实现抽屉式、柜台式立案,使来诉来访当事人在平等亲和的氛围下沟通交流,为当事人提供亲近的服务。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诉讼服务中心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分为当事人接待室和立案服务窗口,当事人需咨询矛盾纠纷相关事项可以到接待室与法官交流,当事人立案可携带立案材料到立案窗口进行立案。
三是实行诉调有效对接。立案服务大厅设有立案调解室,在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有协商余地的案件进行调解,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