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分析案例选编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7-02-15 15: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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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分析全市法院案例编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案例选编工作重视度不足,案例撰写积极性不高。部分部门、干警对案例编报工作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法院审判实践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干警撰写案例积极性不高。二是案例报送机制不完善,案例报送总量偏少。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向省法院《江西法院案例选》编辑部选送案例73篇,年均14.6篇,在全省排名靠后,生效案件转化为参考性案例的转化率明显偏低。三是案例编选质量有待提高。从现有报送案例类型来看,传统类型案例较多,新类型案例较少;从编报格式来看,存在部分编报案例格式不统一、技术规范不标准,不规范,裁判理由说理不充足等现象,甚至存在照搬裁判文书的情况,案例采写质量总体不高。四是报送机制不完善。包括没有建立一支骨干队伍,存在单打独斗;案例编报人员缺乏一定的写作经验和审判实务经验及培训不到位等现象。
对此,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激励考核。针对全市法院案例报送不及时,一线法官报送案例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建议提高奖励标准,给予丰厚奖金和精神奖励,激励一线法官撰写高质量、精品案例。二是完善报送机制,注重发掘和培育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对于重点案例在立案阶段就注重发掘、培育和跟进;强化协同,对于可能会被采用的典型案例,采用业务法官和研究室采编人员联合撰写的方式,把好法律关和文字关,保障案例质量。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案例采写、编选人员的素质。通过邀请上级法院对口领导和专家讲课,及时掌握最新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内部交流和研讨,规范案例采写的格式、体例,提升案例编写的采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