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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
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作者:杜景柏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7-02-07 11:33:38 打印 字号: | |
  2月6日下午,新余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主持会议。

  会上,新余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特别是省高院葛晓燕院长、郭兵副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即将开展的入额考试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熊春安在讲话中指出,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新余加快建设“三区两典范”、再铸“工小美”辉煌的开局之年,是全市法院争创工作承前启后、出彩见效的关键之年,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是助推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力争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的冲刺之年。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责任面前,敢作敢为,在困难面前,要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要当断则断,切实做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工作,熊春安强调,一是充分履职与争创一流要共同推进。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抓手,充分履行保障服务职能,为新余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节点任务与司法改革要共同完成。要严格按照省高院确定的节点要求,完成好法院信息化建设、2018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各项工作任务。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2月25日前向省遴选委员会报送拟入额名单,一季度完成员额法官集中遴选和人员分类管理工作,二季度基本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三季度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并进行总结。三是夯实基础与司法为民要同步加强。要强化审级监督,加强业务指导,规范裁判标准,提升公正司法整体水平。完善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解难题、办实事,指导渝水区法院完成好仙女湖旅游法庭建设任务。要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强化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审判质效与队伍建设要同步提升。要强化工作举措,有效化解制约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升的各方面因素,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要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新余中院全体干警,分宜县法院、渝水区法院院长、分管司法改革工作的院领导、政工科长在新余中院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分宜县法院、渝水区法院干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