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7-01-25 0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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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按照“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工作思路,围绕省高院提出的“2018年初提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在执行收案呈现大幅增长的形势下,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各项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该院受理执行案件1321件,同比上升95.99%;结案893件,同比上升491.39%;未结428件,同比下降18.16%。实际执结率为75.10%,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593.33693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0.71%。新余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220件,结案6998件,执结率为75.90%。
一是高位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该院制定了 “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熊春安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任务分解表。同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由市政法委主持召开了由政府、人大、政协等28家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安排部署。
二是大力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一方面坚持“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537名;其中因履行义务被屏蔽753名,该市平均发布数量居全省前列。还通过“法媒银”平台、新余日报、新余法院网、新余文明网、新余广场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另一方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市委、市政府在提拔干部,市人大、市政协换届选举之前,均向法院征求候选人有无失信行为的意见,一名政协委员侯选人因此被取消选举资格。
三是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于2016年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并实现与省高院联通联调。新余中院与土管、房管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也已完成。该院还规范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录入;强化执行网络查控运用,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重视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安排专人负责,促进执行公开。
四是扎实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新余两级法院扎实开展“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等“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中执行行动 ,加大对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18人次,司法拘留21人次,搜查32人次,强制扣押7人次,强制清场13人次,司法建议13人次,边控26人次,出动警力591次,实际执结案件902件,执结到位标的额73138.38万元。
五是大力加强执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执行宣传活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报送的典型案例“尘肺之殇谁之过四年奔走终获偿”在江西电视台播出,引起较大反响。年初,中院熊春安院长作客中国江西网介绍新余法院的执行工作,与网友交流互动,共商“基本解决执行难”。在法院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有力地宣传了新余法院的执行工作。
六是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加强执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加强队伍廉政建设。落实“五个严禁”,增强干警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干警执法办案过程中中依法、依规,要着装并佩带执法记录仪。全市法院还聘请了人民陪执员11名,在辅助执行法官办案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