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渝水法院:王强院长积极践行“党建+颐养之家”工作
作者:渝水区法院 胡瑾琳  发布时间:2017-01-20 15:23:0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渝水区委《关于落实基层党建“五化”要求全面推广“颐养之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区县级领导“党建+颐养之家”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1月19日上午,渝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深入乡村积极践行“党建+颐养之家”工作。

  王强一行分别来到鹄山乡窝里村和蓝塘村,认真听取了村委书记对“颐养之家”工程的介绍,并实地参观指导,王强嘱咐他们要按照全市农村颐养之家规范标准进行建设。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