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分析裁判文书上网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欢 发布时间:2017-01-17 14: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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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法院共将已结生效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7242份,排名全省第七,位列四个小地市第一名。经过多次会议、通报,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有所改善,在全省的位次有了根本性改善,从四个小地市倒数第一上升至第一名,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上网总数偏低,总体上网率有待提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市所有生效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11242份,全省排名第九,上网总数偏低位次靠后,其中市中院本级上传2028份,排名全省第十,仅高于鹰潭、南铁中院。二是文书上网不均衡,体现在层级分布和案件种类。市中院本级文书上网率较高,基层法院有待提升,部门不均衡。上网文书多为民事、刑事裁判文书,执行、破产、再审文书较少,且上网率偏低。三是上网不及时,存在集中批量上网和拖拉、滞后上网的问题,与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差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承办法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人员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完成技术处理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少数部门平时拖拉,一次性将文书批量集中滞后上网,或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后才上网。
对此,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基层法院已结生效裁判文书及时上网,从根本上提升上网数和上网占比。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审判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通过召开会议、发布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审判业务部门及时上网。三是强化把关和监管,注重格式的规范和统一,减少差错,确保文书上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