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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分析全市法院庭审直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7-01-14 16:14:58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分析全市法院庭审直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知不一,发展不均。目前市法院已经开通庭审直播专网并与江西法院庭审直播网互联互通,但县、区法院均未建设庭审直播专网,分宜县法院至今仍无一起案件进行庭审直播。二是直播案件数量少,进展缓慢。2016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案件15018件,但庭审直播仅为47件,其中41件为市法院案件,渝水区6件,与上级法院要求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直播手段单一、案件种类不够全面。目前全市法院庭审直播主要是是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的推进,没有图文直播,渝水法院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直播,但覆盖面和受众小,直播效果有待提升。全市法院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大部分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较少,再审程序案件、破产程序案件等案件少有涉及。

  对此,该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树立全面、全程公开的司法理念,加强硬件建设和制度约束,紧跟上级法院部署,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力争每一起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庭审均实现网络同步直播。二是创新庭审直播手段,构建以网络视频直播为主,辅之以图文直播、户外电子显示屏直播等手段的全面、多样直播体系。三是注重思想动员和技术保障,注重奖惩,让一线法官克服露丑、畏惧的情绪,从主客观两方面改善庭审直播条件,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审判人员有序开展庭审直播工作,确保直播案件的种类、审级等结构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