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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冬季融冰显威力 18民工领血汗钱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7-01-10 08:36:3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月6日,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第二法官约谈室内,18名农民工正排成一排,脸上正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原来他们就快拿到追索依旧的工钱了!

  原来,原告新余市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欲开采一块矿山,几经转手,工程承包给了刘某某。刘某某聘请了被告陈某等18人为其施工。工程完毕后,该矿业公司与刘某结算了工程款,但刘某却未支付18名农民工的工钱。18名民工经过几次追讨未果后,无奈向渝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支付工钱并得到支持,原告不服,遂向渝水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发包方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应与刘某共同承担支付责任。

  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向新余中院上诉,新余中院认为原告应承担连带责任,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原告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被告等遂于12月底向渝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年关将至,农民工们可能急需这笔钱。执行法官便立即利用网上查控系统查询原告的财产,经过加班加点的努力后,执行法官终于查到了原告的钱款并冻结扣划。扣划完毕后,执行法官连夜联系了18名民工,让他们立即来领取。第二天一早,18名农民工便赶到了法院,领取自己的血汗钱,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院自开展“冬季融冰”活动以来,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凡涉及到民生的执行案件,一律优先执行,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