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帮母建房 过失损坏军用通信获缓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马琪琪 发布时间:2017-01-09 08: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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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过失损坏军用通信罪案件,依法认定被告黄某、袁某犯过失损坏军用通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3月13日上午,被告人黄某为帮其母亲建新房,雇佣袁某驾驶挖机挖掘地基。在二被告人发现宅基地上的军用通信光缆警示标记时,被告人黄某便叫被告人袁某避开警示标记之间的直线位置操作。当日上午8时27分许,当被告人袁某挖至直线两米远、深一米处时,不慎将军用通信光缆挖断,造成部队军用通信中断5小时28分。案发后,被告人黄某、袁某于次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赔偿部队损失,取得了部队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袁某过失损坏军用通信光缆,导致部队军用通信中断5小时28分,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损坏军用通信罪。事发后,两被告人主动投案,系自首,依法可以酌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