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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手机报 2016年6月30日第6期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6-06-30 09:12:43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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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举办“坚定理想信念”井冈山专题培训班

●新余: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

●郭兵一行至新余调研赛维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

●熊春安深入挂点帮扶村委调研

●市法院党员志愿者回归社区开展志愿活动

●市法院禁毒教育进社区

●丈夫重婚被判刑 离婚妻子获赔偿

●市法院出台《意见》保障服务我市打赢发展“翻身仗”和“十三五”规划实施

【法院动态】

●市法院举办“坚定理想信念”井冈山专题培训班:6月24日—26日,在建党95周年来临之际,市法院第一期“坚定理想信念”专题培训班在井冈山市江西干部学院开班,首批36名党员干部参加培训。此次培训是市法院深入开展“党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

3天的课程重点围绕井冈山精神展开培训,通过激情教学、红色故事会、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等方式,让全体学员在参观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重走朱毛红军挑粮小道、追忆前辈的人生坐标中,重温了历史、感悟了精神、坚定了信念,产生了全新的启迪和感悟。同时,培训期间邀请江西干部学院副院长黄书华教授给全体学员围绕“两学一做”,解读“两大党规”进行专题辅导。

●新余: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5月30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暨“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会。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等30余家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法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县、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局局长及两级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陈九根指出,法院执行工作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盯最高院、省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个总目标,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向“执行难”全面宣战;要积极利用全市法院与最高院、省高院正在建设的四级联网执行指挥中心,织就一张天网,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躲藏,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要排除外界干扰,对那些暴力抗法、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该关的就关,该判的就判,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同时法院对干预执行的,要敢于顶,要登记通报,必要时向市委、市纪委汇报,追究其责任。

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传达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推进会主要精神,并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及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郭兵一行至新余调研赛维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6月8号,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兵一行5人至新余调研赛维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徐绍荣、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等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郭兵在听取情况汇报后要求,省、市、区各级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赛维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的认识,切实运用司法制度把公司破产重整的案件处理好。要坚持依法办案,法院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的各个环节,依法、严格地处理好赛维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各有关部门要多与债权人、相关银行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扎实稳步推进赛维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工作。

●熊春安深入挂点帮扶村委调研:6月7日上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一行深入分宜县钤山镇下田村委及分宜县湖泽镇水川村调研。在下田村委,熊春安一行慰问了该村困难户,为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和端午佳节的祝福,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随后,熊春安一行又来到水川村,察看了该村新农村建设情况,向村干部详细了解该村的经济发展和村民就业等情况。

熊春安指出,挂点帮扶新农村建设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充分发挥法院的优势,帮助村委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和谐平安乡村建设。

【司法为民】

●市法院党员志愿者回归社区开展志愿活动:为深入开展“党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6月17日,市法院组织部分党员志愿者到所在社区春龙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自带锄头、铁锹,对街道两旁的杂草和垃圾进行了清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清理,街道恢复了清洁的面貌。

此次活动,不仅改善了社区环境面貌,也提高了在职党员、志愿者和居民爱护社区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才能真正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法院禁毒教育进社区: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5日上午,市法院机关党员干部回归春龙社区,以“无毒青春,健康生活”为主题开展群众性禁毒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案件快报】

●丈夫重婚被判刑 离婚妻子获赔偿:20多年婚姻,丈夫却与他人重婚产子,并三度闹上法庭要求离婚,绝望之下,妻子控诉丈夫重婚。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丈夫出狱后,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6月21日,分宜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妻子获得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欧某(男)与施某(女)于1990年10月16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08年,施某外出浙江省务工,期间很少回家,与欧某联系甚少。欧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先后于2013年7月22日、2014年2月13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未予以支持。

欧某早在2010年3月就公然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并于2011年1月26日生育一女。施某于2015年1月30日以欧某犯重婚罪向分宜法院提起控诉,2015年7月21日,欧某被分宜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欧某服刑期满后,于2016年5月19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施某的婚姻关系。施某同意离婚但要求欧某另外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由于原告欧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刑,给施某心理上和感情上造成了伤害,并直接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双方离婚的过错在欧某,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一款“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的规定,施某有权向原告欧某提出损害赔偿。法院遂根据欧某的过错程度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结合分宜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依法判决双方离婚,欧某赔偿施某损害赔偿金10000元。

【新规出台】

●市法院出台《意见》保障服务我市打赢发展“翻身仗”和“十三五”规划实施:近日,市法院出台《关于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新余打赢发展“翻身仗”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提出23条保障服务举措,切实保障和服务我市打赢发展“翻身仗”和“十三五”规划实施。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发展至上,牢牢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推进实力新余、智慧新余、品质新余、幸福新余、绿色新余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要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按照省高院制定的司法改革试点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破除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障碍;要积极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保障服务新余打赢发展“翻身仗”和“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扎实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有效解决全市法院当前存在的信息化发展滞后、“诉讼难”、“执行难”、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等短板问题,不断提升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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