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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及渝水法院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渝水区法院 胡瑾琳 新余中院 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6-12-07 15:08:12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3日和4日上午,新余中院及渝水区法院民事、刑事、行政等部门干警分别在城南抱石公园门口、城南胜利北路繁华地段开展法律服务及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们将准备好的宣传册、法律条文等普法材料向过往群众发放,为群众耐心解答法律疑问、积极宣传法律维权知识等。据悉,两个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