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民事案件
车辆停稳后自移侧翻 受害司机保险公司应赔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刘新云  发布时间:2016-11-03 09:51:1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2016年6月30日下午,黄某驾驶货车替货主装运西瓜,在瓜田路旁将车停住后下车休息。在西瓜快要装满时,车辆突然发生溜滑,黄某试图跳上驾驶室控制车辆,然而黄某还没来得及进入驾驶室,车辆就已移行至路边水沟并发生侧翻,将黄某当场压死。黄某亲属以已交的交强险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遭拒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该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之死系因车辆在道路上自行移动时其欲控制车辆而发生的意外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特征。黄某驾驶该车至事发地段停车并已下车休息,其驾驶行为已经终止,黄某系在车外被侧翻车辆所压致死,此时黄某并非“车上人员”,因此黄某应属保险公司交强险的理赔对象,故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黄某亲属交强险理赔款11万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