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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妪上路堵车 强迫交易获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聂卫东  发布时间:2016-10-27 10:35:2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分宜县法院对被告人梁某犯强迫交易罪进行公开宣判,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为垄断沪昆高速湖泽路段建设时高铁三工区的砂石料供应和碎石供应项目工程,多次组织本村年纪大的妇女在高铁三工区搅拌站附近堵路拦车,阻止其他已签订砂石料和碎石供应合同的公司运输砂石料及碎石,迫使这些公司退出该项目工程,达到自已垄断经营该项目的目的,被告人梁某非法获利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采取拦车堵路等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因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